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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历史文化街区传承历史文化是什么意思

2021年05月19日 04:24:152850编辑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应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省政府关于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中明确提出:“抓紧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街巷、历史建筑以及其他文化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由此可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我市虽有东门、北门、西门3个历史文化街区,近年来也做了大量保护利用工作,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作为风貌载体的历史建筑整体保护不够。
  历史文化街区大都仅靠文物保护单位独立支撑,点状保护多,线状保护少,块状保护更少。有的历史建筑被不恰当地改造,一味追求“景点打造”,不注重整体风格的和谐。比如郑板桥故居,一座清代民居孤立在风格迥异的商住小区及板桥步行街当中,显得突兀,没有韵味。
  故居西侧的拥绿园是由新建的板桥文化园改造而成,往往被人误解为郑家后花园,常常受到专家批评和游客非议。
  二是忽略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萌生、扎根于历史街区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原有社会生态系统保护不够重视,割裂了历史街区与传统文化之间原生的、紧密的联系。
  同时也不难看到,历史街区越来越面临“开发式”蚕食和“保护式”破坏。
  三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目前历史文化街区虽有保护规划,但缺少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队伍、资金也未有明确规定。街区中一些年代久远的建筑,破损严重,维护和修缮非常滞后。
  比如,北门历史街区的万兴大典,早在数年前即提出修缮,但由于资金不能到位,迟迟未能动工。西门街区的宗臣故居及临街明代建筑小楼尚未列入修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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