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是随着铁路的兴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
明清两代,石家庄也仅仅是一个地处华北平原的小村庄。关于石家庄村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明代的毗卢寺(现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上京村)碑文。在毗卢寺明嘉靖十四年(公元1534年)重修碑记中,有“石家庄”村名。清代乾隆元年(1736年)所修成的《获鹿县志》开始有了“石家庄”的记载。根据清代同治二年(1863年)九月“各牌乡长挨门查造”的一本《石家庄保甲册》档案记述,当时石家庄村共计94户、308口,全村共15个姓氏,315间住房,241亩可供耕种的土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获鹿县对所属境内的在城及四关并四乡五路198村的男女老幼进行了一次详细的人口调查统计。按照此次调查统计,获鹿县农村中,户数最少的村仅为2户,户数最多的村为561 户。在获鹿县198个村自大至小的排序中,石家庄村的户数仅名列第131位, 共93户,男女老幼共532人。那时石家庄人过着春种秋收,秋收冬藏的农耕生活。那时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空气污染,生活依然幸福。
从1902年起随着京广、石太、石德铁路的兴建,逐渐发展,直到光绪三十三年九月(1907年10月)正太铁路全线竣工通车,使石家庄村东一举成为京汉铁路与正太铁路的交汇处。因为当时公路交通十分落后,铁路交通在当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物资集散、商品流通基本都靠铁路运输,所以石家庄铁路交通地位的迅速提高,致使工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全面兴起,这时的石家庄人口迅速增加,石家庄的城市化速度也随之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