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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妇女文化教育权利?

2021年06月12日 21:42:032880编辑

文化教育权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各类文化活动权利的统称。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益,即妇女在文化教育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妇女文化教育权益的内涵十分丰富,就文化方面而言,包括从事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从教育角度看,包括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

什么叫做文化教育板块?

  几十年来,我国教育的投入一直实行完全靠财政拨款的方式,教育经费严重不足。面对社会和居民对各类高质量、高层次教育持续增长的需求,有限的教育经费显得异常捉襟见肘,因此,只有采取严格甚至残酷的升学考试制度来予以平衡。在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呈现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的背景下,教育却成为我国目前最为短缺的卖方市场。
  我国国民当前对教育的潜在需求仍十分巨大。首先,目前我国人口规模已超过12亿,居世界首位,现有的优质公立学校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高等学校的适龄人口入学率偏低。其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费仅是成本的

10%左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仅是办学成本的20%左右。
  当前全国城镇居民的教育消费仅占家庭日常收入的5.8%,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8%的比例尚有一定差距。先富裕起来的人们对教育需求空前高涨,他们不再满足公立学校的现有办学条件,而是希望子女在具备先进教育设施、良好教育氛围的学校内接受教育。这部分人构成了目前最具购买力的教育市场消费群。
  再次,我国目前所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绝大多数家庭对子女教育极为重视,投资子女教育是中国当前老百姓真正愿意花大钱的极少数项目之一。最后,全国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占整个教育的比例不足1%,高等教育民办学校比例更小,与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过半是私立大学,

10%左右是私立中小学形成较大反差。
  因此,增加家庭的教育支出,发展民间教育产业适当其时。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全球经济竞争中知识经济的逼近,受教育者的教育程度与其将来的收益程度相关,个人愿意在人力资本上花费投资,接受高等教育的年限与质量直接关系到其预期收入。教育是知识创造和传播的一个重要领域,其本身作为一门新兴产业的条件日益成熟。
  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提出了“教育产业”的概念。政府已把“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市场”作为中国近期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启动国内市场、发掘新的消费热点成为大家的共识。目前启动我国居民的文化教育消费不仅是扩大内需的当务之急,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长远需要。
  而教育作为产业,其内涵相当丰富,既包括以民间投资办学为核心的非义务教育产业、校办高科技产业,还涉及教材与辅助读物出版业、软件业、教育设备产业,以及所带动的相关服务业。其链条之长,发展后劲之足,带动作用之明显,足以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内外有识之士甚至指出:教育是第一席二席三产业和信息产业之外的“第五产业”,是21世纪的最大产业。
  就目前来说,文化和体育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已远远超出了我们大多数人的意料,现在书籍和体育健身用品销售很旺,一些报纸的收入规模成几何级数增长。另外,“人世”也掀起了新的学习狂潮,尽管1999年国家已在非义务教育领域采取了措施,秋季高校扩招了30万人,但我国目前的教育供给与群众的需求之间差距还是很大,从广大人民对知识渴求的趋势来看,文化和教育方面的消费可以达到十分可观的水平。
  同时,从储蓄动机中子女教育名列前茅的情况来看,我国家庭重视教育的程度也不断提高。
  因此,目前已有英豪科教等多家上市公司宣布进军教育产业,其他一些有高校背景的上市公司,如清华同方、同济科技、复华实业等,不仅有科研成果优先产业化的优势,而且存在兴办教育产业的想像空间,一旦国家出台相应鼓励措施,抢占先机的教育文化板块有望成为耀眼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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