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
欺负无辜百姓,那是小混混们经常干的事情,刘华强自然是不屑于这些下三滥的做法。
也许有人会说刘华强欺负“卖瓜哥”,并借故将他捅伤,这不是欺负无辜百姓吗?但如果你细心观看剧情,你就会发现此卖瓜人可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他不但在秤盘底下放吸铁石,欺诈买瓜群众,还在强哥一句“这瓜保熟吗?”的问询下,气急败坏,吆喝几个泼皮试图群殴强哥,结果被强哥一刀中腹。
刘华强此举是由原因的。先前他的前妻在此买瓜,瓜不熟不说,还短斤少两,更可气的是,这厮还借卖瓜之际,调戏买瓜妇女。
强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从家里出来,准备教这厮如何做人做事的,结果这厮欺行霸市贯了,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这下好了,横的碰上了不要命的,强哥以自己的行事风格给这家伙上了一堂人生课。
九十年代初期,犯罪升级,道上混的已开始向组织化、团队化迈进,初步具备了黑社会的雏形。刘华强自然不甘落后,纠集了许多兄弟行走于江湖之上,由此在桥北区迅速崛起。为了利益,强哥战封彪、斗宋老虎兄弟,在道上声名鹊起。
由此也养成刘华强蔑视法律,以暴制暴的行事风格。结果因为前妻买瓜之事,强哥一怒之下,造成卖瓜哥重伤,不得不逃匿广州。否则,刘华强早已成为石家庄道上“一览众山小”的大哥级人物。
从剧中看,强哥在南方混的还不错,否则也不会在弟弟华文被人砍伤后,从广州潜回石市后,出手不凡,给两个枪手每人十万安家费。
就事论事,虽然古人云:“杀弟之仇,不共戴天”。但现在必竟是法治社会,不是古代时期。可刘华强还是在强烈的复仇心里驱使下,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大开杀戒,从而使自己彻底走向了不归之路。
先不说他对吴天、宋老虎实施枪杀的事情,单说他派金宝、大鹏去暗杀封彪时,由于弄错了门牌号,让一个在石家庄做生意的人就此成为了冤死之人。
至此,刘华强彻底沦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其造成的严重后果,远非那些斯负百姓的小混混可比,属于典型的滥杀无辜。
值得一提的是,刘华强最后被警察包围时,到还表现出了一丝“好汉做事好汉当”的侠义之气。
当时,刘华强发现了他们已被警察团团包围,慌乱之下,大鹏劫持了一对母女做人质,欲做最后的挣扎。结果在李梅的苦苦哀求下,刘华强良心发现,放过了孩子,向警察缴械投降,最终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也算是他潜意识里,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一种赎罪行为吧。
所以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不能简单的划分,刘华强虽然没有欺负百姓的混混行为,但他因为弟报仇,大开杀戒,滥杀无辜,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又是那些小混混无法比拟的。
法律的事情,还是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切不可持勇逞强,以暴制暴,必竟我们现在是法治时代,不是快意恩仇的古代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