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汉朝设西域都护府,独山子归其领属。自此以来至清朝晚期,独山子一直都是游牧民族的牧场。
清朝、民国时期,独山子属乌苏县管辖。
清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独山子石油开始开采。
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新疆省政府与苏联政府联合成立独山子炼油厂。开始引进苏联技术装备,在独山子(山)北坡形成石油工人聚居的矿区,即独山子矿区。
1955年2月22日,建立独山子矿区地方行政工作委员会。
1956年后,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独山子镇人民委员会”(县级建制),由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58年,克拉玛依市成立,独山子划归为克拉玛依市的市辖区(县级建制)。
1970年,成立政企合一的独山子矿区革命委员会。
1982年6月,设立独山子区。
198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克拉玛依市为直辖不设区的市,撤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成立克拉玛依市独山子镇(县级建制)。
199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恢复克拉玛依市为设区的市,重新成立独山子区。
独山子区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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