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笔者1987年~1993年。曾在东北某“看守所”从事看守工作。也曾近距离的接触过数个被执行“死刑”犯人的最后时刻。至于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这种现象是绝对不存在的。因为死刑犯哪一天被执行(枪毙)他本人是毫不知情的。
当一名重刑犯人(死刑犯)由公安人员直接押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等待进行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办完交接手续则由“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其(死刑犯)戴上戒具“脚镣”脚镣的开口处是用铁铆钉铆死的(以防脱逃)。然后投入到监号进行统一看管。待遇也是与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是相同的并无任何特殊待遇而言。
看守所监号内部的活动空间是极其有限的。内部设施只有一个蹲便与一个自来水管。对面两排木板铺供犯罪嫌疑人休息之用。重刑犯(死刑犯)同样与普通犯罪嫌疑人一定要遵守“看守所”制定的各项监规纪律。如有违反也同样会受到相关的处理。在饮食方面也同样是按均分配,任何多吃多占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守所的每一个监号夜间都有值班人员(犯人)。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出现某种过激行为。如自杀,自残,以及伤害其他犯罪嫌疑人。
尤其是“死刑”犯人案情重大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缜密侦查。做到准确无误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期间要经过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终结。然后提交给“检察院”为该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所犯罪行下达起诉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到犯罪嫌疑人手里。法院则会根据起诉书中的犯罪情节与事实并通过合议庭审议对其做出公正判决。
被法院判处“死刑”的犯人基本都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在等待上诉结果期间才是这些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最难熬的。因为他们的生命基本已进入倒计时。改判的几率几乎微乎其微。那么同监号的犯罪嫌疑人在闲聊时都会给予他希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说“死刑”犯人对执行死刑(枪毙)事先是无任何征兆的(保密)。当上一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下达的那一天(早晨)会把被执行人(死刑犯)如同往常提审一样提出监号外。此时已有两名武警战士早已等候在监号门的两侧。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制服(解除手铐并用绳索进行捆绑)。然后又法院的工作人员对其宣读终审裁定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然后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为“死刑”犯人解除所佩戴的脚镣该用绳索或铁丝临时替代(方便执行后的麻烦)。这就是一名无视于国家的“法律法规”肆意挑战法律红线最终走向生命终点的过程。
这个过程也就说明为防止“死刑”犯人提前得知判决的结果而采取过激行为自杀或者是自残。从而给执行“死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说,死刑犯明天被枪毙,今晚睡不着觉,狱友们会陪他到天亮吗?我的回答是绝对不会的。犯罪嫌疑人在监号内的起床与就寝是有着非常严格规定的。任何人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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