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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和教育局的区别是什么?

2021年07月18日 00:56:359940编辑

文化局和教育局的区别是职责不同: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文教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县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全县教育、文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县教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与外部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测评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

(六)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育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本县的教师调配、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本县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音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培训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文化市场、博物馆事业,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教育局共设8个职能股室,其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含综治办)

1、负责保障政令畅通和本系统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承办上级交办与同级转办的工作;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及时准确传递信息;督促检查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处理突发性事件。

2、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移交、督办、归档、保密、报刊订阅发行、政治学习、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来客、信访接待和提案答复及协调工作;管理好机关的财产;做好小车的调度管理。

3、做好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强化学校安全检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加强综治队伍建设。

4、抓好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各种帐卡。

5、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股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系统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调整及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行和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2、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制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师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劳动保障、补充招聘、教育培训等工作。

3、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的人事计划、编制管理、人事调配、干部任免、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准确的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育股(含职成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2、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等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帮助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3、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学网点调整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全面规范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4、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负责县内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审定工作。

5、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督导室

1、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2、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对教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督学人员培训,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

5、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文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县文化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2、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艺术传统,保护和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组织重点体裁艺术作品的研发,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3、负责文化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的审核报批工作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文化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新闻出版(版权)股

1、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对新闻出版和版权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定本县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本县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核审批和新闻出版、版权业的管理、年报统计工作。

3、组织查处违反出版、印刷、发行法律规章的行为和版权

侵权案件,依法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县“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并协调、组织集中查处行动。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计财股(含行政服务股、校建办、勤办)

1、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督查、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工作;做好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

2、监督系统内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小金库”等工作。

3、受理服务对象申报的各类行政事项,按规定核发、办理。

4、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和规划工作;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5、负责全县学校勤工俭学组织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2、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的高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联系制度,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和向上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

3. 负责教育民生工程管理工作。做好本县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贫困生政府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当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政府资助金管理工作。

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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