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为非法拘禁进去的,正好赶上过年,每天6点起床半小时后吃饭,早上是米粥和馒头,没有菜,所以家里存钱到看守所你的账户都是买咸菜方便面火腿肠!散子(北方有,油炸的,卷煎饼特好吃)每天日复一日打渔网,手都磨泡啊,特别疼,可还要干,因为牢头和狱警有说法,必须完成任务或者超标,我当时在102(101是过渡号)但是身边都是杀人抢劫的,印象最深也是处的最好就是杀人犯,杀了自己老婆,然后自首,听说死缓,但是不值,她老婆小孩婆婆都不问事,天天就知道要钱,还跟村里有钱人来往,所以杀了,但是毕竟是老实人,我第一天进去,什么零食咸菜和方便面火腿肠都要一星期以后,我这个杀人犯朋友给我吃喝,真感激,在那个地方谁对你好像家里人一样,我出来前一晚他说去我家一次,我肯定答应,让我转告他女儿,不要恨他,我眼泪都下来了,还说不要因为他耽误自己前程,我只想说老哥,你已经耽误死死的,哎,跑题了,只是想说别进刑事号,和打女人的都冷水澡一块香皂,洗完为止可以睡觉,狱警默认的,行政神仙日子
刑事拘留后在看守所里面做什么?
我以为,要了解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干了些什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采取的临时剝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什么是法定的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刑诉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埸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上述法律规定说明,刑事拘留通常情况下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本人;刑事拘留不是惩罚措施,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
由于刑事拘留仅是临时性强制措施,隨着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安、检察机关,很快就会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进一步调查取证,深挖犯罪,最后进入司法审判,定罪量刑。 因此,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依照规定,除了正常吃饭睡觉外,看守所工作人员,会对他们进行遵守看守所纪律的教育;给他们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作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反思自己的罪行,坦白交待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重新做人。因为是犯罪嫌疑人,工作人员不会安排他们从事体力劳动。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被刑事拘留的,查证后不构成犯罪,解除强制措施,无罪释放的。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不同之处。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惩罚措施,不构成犯罪,处罚完了就结束了。而刑事拘留则要严重的多,它涉嫌刑事犯罪。
看守所、监狱的牢饭不好吃。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工作学习生活,自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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