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级人民法院,包括县级人民法院、地级以上城市(不含县级市)所辖区人民法院,一个城市可以有几个基层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指在基层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具体包括省辖市级人民法院、直辖市级人民法院下级法院,
以北京市和河北省为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定县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下辖区有长安区、新华区等这些区都有人民法院,即长安区人民法院、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院、北京市第二中院;基层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密云县人民法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