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形成规模煤炭开采的历史,可追溯至明代。清代中、后期,官府鼓励办矿,当时煤矿数量及煤炭产量开始增多。如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西沟村等村庄,就是因为在明末清初挖煤的人不断聚居此地而形成村落。 国民初期及中期,山西原煤开采的矿点及产量有所增加,然而当时中国内忧外患,煤矿工业发展受限。这个时期,山西开始进入商业采煤时期。 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同年,大同市被日军攻陷。1937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在此制造了一段中国煤炭开采的血泪史。 为了掠夺中国煤炭资源,日本侵略者在大同推行“以人换煤”的血腥政策,很多矿工仅仅是因为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活活扔进大大小小的“万人坑”和炼人炉。据了解,在此期间,日本侵略者掠夺大同煤炭约1418万吨,杀害矿工6万多人。 1949年10月1日以后,山西所有煤矿收归国有。据多位在煤炭行业工作多年的专家向记者介绍,在“改革开放”之前,乡、村一级都不允许开办煤矿;“改革放开”以后,该省的煤炭开采历程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2年到1990年。当时,中央政策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 。以前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的私人小煤窑,一夜之间在山西遍地开花。 “这个阶段,煤炭开采的特点是健康、稳定和快速。”一名煤炭局局长对记者说,几乎所有的煤矿都在政府有效管理之下,由于开采煤层浅所以基本没有机械化,且安全管理抓得好,“基本没有大矿难,小矿难也很少发生。” 第二阶段,从1990年到1998年。那时,山西普遍出现了“私开矿”,非法煤窑呈泛滥之势,“无序发展”。以大同市左云县为例,在此期间政府审批的合法煤矿约120个,而“非法井口”也将近120个,私开的煤矿则有150余座。“私开滥采,矿难频发”。 第三阶段,即1998年到现在。在矿难明显增多的形势下,为了遏制矿难,提高煤矿资源的利用率,在中央政府对矿产资源进行一系列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山西实行了所谓“严查重罚、双管齐下、四位一体、关小建大”的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有偿转让,实施资源整合、采煤方法改革,以及严厉打击违法私开矿。
光绪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