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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何时开始的?

2021年10月22日 03:37:294070编辑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战略方向,城市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建委、国家城建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将:北京、苏州、西安等21个城市确定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随后于1986年和199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38个、第三批37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地也陆续确定了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名镇(表5—16)。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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