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地形、气候、用的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2)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尔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用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通行。
(3)有利于居住区内务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
(4)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5)在地震烈度不低于6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
(6)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
(7)城市旧城区改建,其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原有道路特点,保留各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8)应便于居民汽车的通行。
(9)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