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一批治超政策出台。为什么超载总是屡禁不止?超载的根源是什么?治超的效果又如何?
首先看进来各地出台的治超新招。
湖南省收费稽查处发布公告,从8月20日零时起,对省内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载货类汽车正常装载部分计费标准调整为统一按基本费率计费,高速公路合法装载载货类汽车计费标准不变。
调整后的计费标准:
根据表格,以限重49吨的货车为例,如果超限或超载,标载部分的计费由原来的4分钱/吨.公里调整为8分钱/吨.公里(涨幅100%),超载部分计费标准不变。这意味着,每百公里费用要比原来多收196元。
此项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湖南省“治超”的决心。
全国其他地区也正在不断加强“治超”力度:
内蒙古:开展“治超风暴专项行动”,年底前保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低于5%,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低于2%。
山西:落实超限站整改工作,推进治超信息联网工作,确保8月31日前按时保质完成。
安徽:对超限车辆驾驶人罚款、记6分,吊销从业资格证、吊销车辆营运证。对流动检查显示超限超载,但拒绝检测的一律予以3万元罚款。
上海:7月16日至10月23日,开展为“百日治超”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时,可以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
超限、超载根据传化慈善基金会公益研究院、清华大学社会学系联合调查出版的《中国卡车司机调查报告NO.1——卡车司机的群体特征与劳动过程》(以下简称《报告》),超载、超限是公路货运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
超载和超限是两个概念。超载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超限是指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简言之,超载是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超限是超过公路限值。
与此对应,执法主体也不同。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超限根源根据《报告》,超限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利润动机。因为运费通常是以里程和货物重量计算,所以载重量越大,收入就会越高。特别是近几年运价低迷,运输成本却一直走高,甚至出现了“货车不超载就亏本”的现象,这也迫使许多卡车司机不惜以身犯险。
二、执法不严。面对超限、超载,交警、路政等相关执法部门并没有严格查处,而是往往以罚代管、罚款即放行,甚至一些跑专线的货车司机掏钱买“月票”,即只要每月付给执法者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明目张胆地超载。
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进一步刺激了超限、超载的盛行,最终那些标载车也开始加入超载大军。
治超政策说起“治超”政策,不得不提及“921新政”。2016 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62号令正式执行。“921新政”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
重量超限认定
外廓尺寸超限认定
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
车货总宽度≦2.55米;
车货总长度≦18.1米。
超限处罚
尺寸超限的,按照超限程度分别处200 以下、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重量超限的,明确了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的标准。
治超效果“921新政”发布后,超限、超载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各地也陆续出台治超文件,政策的实际执行变得更加严格,如一些高速路入口对超载车辆实施劝返,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收钱放行;在江西高安市,近百辆“百吨王”被强行割箱和罚款等。
然而,依然还有一些问题存在:
1.各地执法标准没有实现完全统一,比如很多地区8×4载货车实际限重超出法规要求的31吨标准。
2.计重收费标准没有和治超新规同步切换。
3.长途干线运输车超重问题得到较好治理,但超高、超长、超宽等问题依然比较常见。
4.在短途运输领域,严重超限问题还存在着非常高的比例。
5.以罚代管现象依旧存在。
治超影响《报告》指出,治理超限、超载,一方面有助于道路养护、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卡车司机的运输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较之前有所减小。
但是,从长远来看,超限、超载的有效治理,将有利于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合规车辆退出市场,将从整体上推动运价的提升。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测算,违规车辆整改为标准车型后,单辆车运输价格将上涨约 300 元至 450 元。
本文相关数据与结论均摘编自《中国卡车司机调查报告No.1——卡车司机的群体特征与劳动过程》,由安姐原创。我们真诚地希望这些建言献策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促成有利于化解卡车司机群体面临困境的政策出台。也真诚地希望通过这份研究报告的讲述,能够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和关爱卡车 司机群体,理解并尊重他们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