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劫罪、罪并且致人死亡,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辛集爱人大酒店打人
辛集市,别称“中国皮都”。辛集皮革业历史悠久,始于明,盛于清,素有“辛集皮毛甲天下”之美称,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皮毛集散地和商埠重镇,被授予“国家外贸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