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着力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领导干部法制准则,任何时候不得违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觉性坚定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
尊法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和根基,首先须对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从内心里而不是在口头上予以承认和尊重,懂得一切公民和团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否则就要受到追究和惩处这一最基本的道理,才谈得到认真去学法,从而做到懂得法,自觉遵守法、应用法。
法制案例分析
第一个案例:
表达的不是很清楚,理解为据某等三人是太仓新雅路公司的职工,然后卖裤子给老乡是吧?这其中的言语并没有构成强买强卖,或者暴力威胁的。而后没有把货款给公司,那么就构成了不当得利,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新雅鹿公司可以自行追索,或者更方便的是报案。如果据某等人拒绝还款并态度恶劣,可以以侵占罪起诉,注意,这是自诉案件。
第二个案例:
事实很清楚,拐卖儿童罪既遂。如有疑问可以补充提出。
第三个案例:
张某明知王某的车辆来路不明,仍然多次购买,是否以低价没解释清楚,如果是即构成购买赃物罪,如果不是的话在法庭上还有的一辩。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