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不外乎人情,首先,需要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允许徇私枉法、“走后门”等现象的发生,如今微博、网络的的宣传就是一个良好的、开放的监督机制,但同时需要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其次,再健全的体制也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我们需要道德的“介入”,积极推广当今盛行的正能量,来弥补我们法律中的漏洞和不足。
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公民意识。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形成遵法、守法、敬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2、不断整合文化资源,注重创新普法形式。要结合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旅游文化、环境文化、行业文化等有机结合,与开展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传播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化,创新活动载体,提升群众参与度,用法治文化引导公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3、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努力营造法治氛围。着重加强机关、企业、校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公共场所资源的整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法制讲师团的建设,加强法治网站以及其他政府网址有关法治专栏建设,不断推进群众思想文化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4、完善基层公共法治文化服务体系。依托图书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等公共法治文化服务场所,使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覆盖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5、繁荣发展法治文化市场。坚持用市场化运作思路,引导和培育法治文化专业市场实体群体,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化。 6、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展览、法制文化标语征集等活动,或编排具有法治教育功能的文艺节目,把广大群众带入法治环境,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7、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舆论宣传导向作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拓展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开展公益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 8、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评选活动。通过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标兵单位和“十大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等法治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 9、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改革财政投入,为法治文化的传播搭建多种平台,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制度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培植、激励、规范法治文化市场的发展。 10、创新法治文化建设的推进体制。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法治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动的法治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加强法治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