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能构成罪,但已经构成了轮奸罪。性质比罪更恶劣!因为三名40岁的中年女性在年轻的李四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诱骗的手段,喝了她们给的含有春药的饮料,这才引发了事件的发生,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果这个案例发生在三个男性身上,罪行就更加严重了。请问,该怎么定罪?难道在性侵这个问题上,只有男性可以犯罪、轮奸罪?女性就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
虽说在我们国家关于罪,可能还没有针对女性方面的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只有男人犯罪,女性总是受害者。但是,这并不代表男性朋友就没有受伤害的。像今天这个案例,明确告诉了大家,这个年轻的男性就是最大的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论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很严重!并不比女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