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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卢书记”,被处分冤不冤?

2021年11月05日 07:45:513570编辑

1月13日19时30分许,大连市 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琛明没有填写身份证信息,即要进入小区,志愿者要求其补齐信息,王琛明当场拒绝,并拨打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党委副书记卢宪宝电话,要求卢宪宝告知志愿者让其通行。

此事,迅速被网络曝光,志愿者怒怼卢书记的话被网友交口称赞。大连市纪检委也迅速做出处理:王琛明被免职,党内警告;卢宪宝被党内严重警告。

对于此事的处理,众说纷纭,有的说登记身份证没有必要,手机号码本身就是实名认证。卢书记作为王琛明的下级,领导让他接个电话,证明一下领导的身份,让自己分管小区的志愿者给王琛明放行,也未尝不可。如此处理是否过重?再说,卢书记如果拒绝王琛明的要求,以后,在她手下工作是否会被穿小鞋?

笔者认为,所有的这些疑问,和问题都出自王琛明,卢宪宝官本位思想作祟的结果。也就是我是官,具有先天的优越性,法律,制度,政策都是针对平民百姓的,我可以不遵守,我可以有特权。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如,武汉疫情封城期间,陈厅长要单间病房;石家庄某县的原公安局副局长小区封闭时,不戴口罩强行外出等。他们都自认为:我是谁?你们有权管我吗?!

今天,他们一个个都闯枪口上了!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为什么?因为,守纪律,讲规矩,从严治党,以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既定目标。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可以逍遥法外,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特别是抗疫期间。疫情就是战情,抗疫就是战疫。任何松懈麻痹思想,特权思想和行为,都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无视,和犯罪!

至于,登记管控信息是否需要改进,那是疫情控制进程中逐步完善的事。既然制定了的抗击疫情纪律,谁也无权违反!需要改进的地方,也不是逃避处罚的借口和理由!

至于,卢宪宝由于自己是王琛明的部下,不得不听从她的要求。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热议。这也就是下级对于上级错误的,乃至违法乱纪的指示,要求是否要照办,盲从。正确的做法是,拒绝。否则,自己也肯定跟随着掉入了错误甚至犯罪的泥沼(中央纪检委在评论卢书记是否应该盲从王琛明的错误要求。列举了许多,盲从上级指示,最后锒铛入狱的案例)。今天,卢宪宝受了个党内严重警告。不仅教育了他,不要盲从自己的上级错误指示,决定,也惊醒了许多人,避免重蹈覆辙。因此,大连卢书记被处分不怨,否则,不知会跟着错误的上级,及其错误的指示陷多深!滑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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