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庄廷鑨明史案,历时之长、涉及之广、处理之重、死人之多,都是历代文字狱所望尘莫及的,单单这个案子涉及的家庭,就达700多户,处死的1000人以上,所以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
这个文字狱是怎么发生的呢?
四个字,纯属偶然。
明朝末期,浙江湖州人朱国桢曾任礼部、户部尚书,历文渊阁、武英殿大学士,曾拜内阁首辅。朱国桢退休归里后,埋头著书,写了一部历史著作《明书》,但当时因为条件不许,未能出版。
明朝灭亡后,清朝建立,作为明朝遗臣之族,朱氏随之家道中落,朱国桢也早已去世,《明书》书稿辗转为同是湖州的富人庄廷鑨购得。庄廷鑨15岁考上贡生,曾入国子监读书,后来因双目失明,便赋闲在家,与一帮好友谈诗论文。
庄廷鑨得到《明书》稿本后,想效仿左丘明失明著书,便请了一批名士,对朱国桢的《明史》进行编辑润色,整理加工,改名《明书辑略》。
《明书辑略》编成不久,庄廷鑨就去世了。为了让他的未竞之业得以完成,他的父亲庄胤城不辞年老体衰的身体,雇请刻工刻书,并将陆圻、查继佐和范骧等当时的文人名士的姓名刻于书上,印刷出版,其中陆圻和范骧甚至都没参与修史或润色工作。
1660年,也即顺治十七年,陆圻因《明书辑略》书中有触犯清朝满人等语句,曾主动向官府表白,并通过庄胤城向官府行贿,同时将其中明显触犯清朝的地方修改重刻,并送礼部审查后,事件平息。
然而,事件并未完结。
后来,一个已经革职的浙江粮道李廷枢,曾购买过《明书辑略》的原刻本,有意交给了湖州知府陈永明。陈永明如获至宝,暗地向庄胤城敲诈勒索,索得巨款,但献书的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便将此书要回,转交他的亲戚,也是一个落职的归安知县吴之荣,吴之荣如法炮制,也向庄胤城索贿,但没有索贿成功,转而向镇浙将军松魁告状,庄胤城无法,只得向松魁行贿,事件又一次平息。
吴之荣殚精竭虑却索贿未成,松魁啥也没做,就获得巨款,吴之荣心里不平,后来便专程赴京告状,清廷获悉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专案机构,由满族籍的刑部侍郎牵头审理此案。
经过漫长的审理,最后处理结果如下:
1、庄廷鑨虽然已死,但他是此事最初的发起者,处以戮尸;
2、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斩首;
3、庄廷鑨的父亲庄胤城受刑不过,瘐毙狱中;
4、庄家15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妻女全部发配沈阳为奴;
5、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此书撰写序言,牵连自己和4个儿子全部被斩首;
6、松魁同他的幕僚程维藩被一起押解京师,松魁因为满人而减罪,仅革职,程维藩却被斩首;
7、湖州归安、乌程两地的学官被斩首。
其他牵连者无法计数,单是在书上署名的陆圻、查继佐和范骧三家,就有170多人遭到逮捕。
这个案子有资料记载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
但实际情况是,此案最后牵连700多个家庭,被处死的达1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