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老旧小区(非自来水一户一表)常见,责任往往难以厘清。
按供水公司发的那份通知来看,该小区就一个表号,即小区的总水表。供水公司只抄录这个总表,小区内每个分户的分水表,由物业公司抄录并收费,汇总后交由供水公司。
就是说,物业是属于“代收费”的一方而已。
现在的问题在于,总水表水费,与各分户水表水费之总和有差异,(有一块儿大额拖欠水费)
对于这个事情:
供水公司肯定谈不上是什么责任问题(只要它的核对无误的前提下)。以小区总水表为界,表外是供水公司的职责范围,表内设施及管路与其无关。它可以协助去查欠费产生的原因,这就很不错了,是在积极的协助。
但供水企业向来就是“水龙王”,它按表收费并供水,谁拖欠水费,它就停水。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这个小区并非一户一表,对那些正常交水费的业主来说,比较冤枉。
物业公司在这个事情中,比较微妙:
它并非是小区自来水管路及设施的产权方,只不过是代收水费而已。但是要看具体的物业合同中的约定,物业在对小区内水线管路方面的管理维护维修义务,都有哪些内容。它是否尽到了这个养护责任,有无存在失职的现象。是否因其疏于维护,致使管道漏水或者其他原因产生欠费长期未能发现?等等
当然整个事情的关键,还是在于区内自来水网的具体产权归属。
毕竟这个小区比较特殊,算是一个单位的“宿舍楼”,那么是否都办理了个人产权。尤其是共有线路设施等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依然归属在单位户头之下。
就是说,管路归谁所有,谁就要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