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两层次体系,交通肇事罪的主观上属于过失性犯罪,而反复碾压是属于直接故意,明知并且希望致人于死的结果发生。该行为主观上属于直接故意,属于刑法中规定不再按照交通肇事定罪直接按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当然,在定罪量刑时还要考虑是不是有自首情节、是否积极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等情节。
附件:(来源: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反复碾压被害人 法院判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麦某某交通肇事后,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继续驾车行驶,致使被害人周某某被反复碾压拖行致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麦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有异议,认为其没有反复碾压被害人,只是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对公诉机关指控麦某某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有异议,认为麦某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逃逸。麦某某没有反复碾压被害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结论与本案事实不符。 石嘴山中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3日0时44分许,被告人麦某某与卢某等人喝酒后,驾驶未上牌照的丰田轿车从惠农区康乐路自西向东行驶到与惠安大街相交接的十字路口,由西向北左转弯行驶时,与被害人周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麦某某下车查看,看到被害人躺在其驾驶的轿车左前方,麦某某返回车上,驾驶轿车继续向前行驶过程中对被害人周某某身体撞击、碾压后拖行33米左右逃离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经抢救无效于2010年12月13日2时10分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周某某系因巨大钝性暴力重复碾压致心脏挫伤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麦某某于案发当日下午19时许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惠农区交警大队投案,交代了事情经过。法院同时查明,麦某某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在诉讼过程中,肇事车车主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31万元。 石嘴山中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指控罪名成立。麦某某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就躺在其驾驶的轿车左前方,在有条件、有能力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的情况下,其供述:“当时什么也不管了,就猛加油门直接向前跑了”,致使被害人被碾压拖行致死。作为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麦某某应当能够意识到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再向前行驶,极有可能造成再次撞击、碾压被害人身体,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麦某某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肇事后碾压拖行被害人的行为,其碾压拖行被害人的行为和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对于麦某某的辩解,法院认为麦某某已有四年驾龄,且开过出租车,也知道自动挡轿车的挡位,其称三次挂错挡位不符合常理,故对麦某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案发后,麦某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麦某某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应认定麦某某构成一般立功,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石嘴山中院依法于今年9月26日以被告人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麦某某不服,以其犯罪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应为交通肇事罪为由提出上诉。11月11日,自治区高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关交通肇事中反复碾压
2021年12月04日 16:50:2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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