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的民风俗有那些?
山东风俗(一)
破五 (农历)正月初五,俗称为“破五”节。这一天不准妇女串门,串门不吉利。《清裨类钞》载:“正月初五日为破五,妇女不得出门。”这天各家都吃水饺,意为用水饺包起来,以求吉利。如今虽说人们对妇女串门不讲究了,但这天吃饺子却成了各家习惯。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俗称“元宵节”又叫“灯节”在济南,一年一度的元宵灯会,景象极为壮观。每到此时,各大公园、厂矿企业及大街小巷,均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灯,入夜,宫灯、纱灯、鱼灯、花篮灯、跑马灯……光华四射,美不胜收。
尤其一年一度的趵突泉灯会,更是独具特色。各式各样的花卉灯、鸟兽灯、走马灯、故事灯、谜语灯等或富丽堂皇,或古朴典雅,或灵巧别致,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这一天,家家户户盛行吃元宵。
此外,元宵节前后,济南的街头巷尾,到处是踩高跷的,跑旱船的,舞龙灯的,舞狮子的。人们把一些神话传说,历史故事以及强烈的爱憎和美好的愿望融入这种富有民族传统的民间艺术中,增加了节日的欢快气氛
“龙抬 头”
农历二月初二,春龙节,俗叫“龙抬头”,意为龙兴治雨,风调雨顺。清朱蠡尊《日下旧闻考》载:“都人呼二月二日为龙抬头。”这一天,市民早起,炒“蝎子爪”(即豆子腌泡后)吃,以避免虫咬蝎蜇;老男少儿都理发,以视精神,免除灾病;农村盛行用炉灰“打囤”,预祝丰收。这些习俗已被人们延续至今。
清明习俗
清明是中国二十四节气中第五个节气。古人很重视这个节气,并留下了很多有趣的习俗。在济南保留至今的有“踏青”、“扫墓”、“荡秋千”、“插柳”与“植树”。
踏青 踏青,古时也叫远足或远游,现在则叫春游或郊游,它是“清明”时节的主要习俗。古代每逢这一天,人们聚亲约友,扶老携幼,承大好春光到郊外游玩,然后围坐野宴,抵暮而归。济南山清水秀,风景优美,每到清明节,春光灿烂,风和日丽,人们南登千佛,北游明湖,郊游、泉边,游人如织。这种春游的习俗,一直保留到现在。
扫墓 清明扫墓,在阳历四月初五、六日,市民都携纸、香和供品上坟祭祖,为祖坟添土,追念祖先。据说这一习俗由来已久,从秦代就开始了,汉代继承秦制未变。到了唐代,扫墓才固定在清明举行。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寒食野望吟》一诗中写道:“丘墟郭门外,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春草绿“,就是描写郊野扫墓情景的,到了宋代,人们都在清明日拜扫祖墓,京都人士倾城出郊,四野如市。在今天,清明节这天已成为人们缅怀英烈、掉念去世亲人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