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石家庄历史

石家庄高档小区藏大狗,民警早6点入户抓30余只大型犬。你怎么看?支持民警抓狗吗?

2021年12月20日 04:58:445670

感谢邀请,河青君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养狗的行列。然而,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狗咬人事件,激化了养狗人群与不养狗人群的矛盾;城市小区内众多不文明养狗行为,特别是养大狗,让小区养狗争议越来越大。

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市内各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只能饲养肩高0.4米、体长0.6米以内的观赏犬,其它犬只一律禁止饲养。禁养犬只均按大型犬、烈性犬及具有攻击性的犬只进行处理。

然而,今年夏天以来,石家庄新华区某小区居民多次向警方举报,称小区内有人饲养大型犬只,十分扰民。

在大约一个月前,接到居民举报后,新华区警方就已经张贴了200余张宣传单,并悬挂了十几条条幅,期间还召开座谈会向居民宣传不要违规饲养大型犬只。

今年8月初,杜北派出所组织警力对400余户业主逐家发放了禁止饲养大型犬只告知单,并要求限期处理。

但是,很多居民依旧违规饲养大型犬,9月9日,新华区警方对该小区展开了大型犬只清理行动,带走了大型犬只近30只。

饲养大型犬只的居民大多住在小区内的一楼位置,有独门小院,所饲养犬只的种类大多为藏獒、狼青、拉布拉多等大型犬。这些狗的叫声很大,离老远就可以听到,在民警进行抓捕时,一些犬只还试图撕咬。

期间,民警依法将大型犬带离时,部分业主不太配合。一位业主情绪稍显激动,再三央求民警不要将他养的犬只带走,自称已经饲养了一段时间,有很深的感情……

此次行动,共计入户20余家,带离大型违禁犬只近30只。民警在清理大型犬只的同时,还进行了现场宣讲,提醒居民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饲养犬只,不要扰民。

对于此次行动,网友们的评论出奇地一致↓↓↓

对于养狗,大家却各持己见不少市民表示,都曾遇到过随地便溺、乱吠扰民、不拴绳子、带狗进餐厅等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在农村,家家住独院,饲养家畜并不会给他人生活造成太大影响,而在城市,人们的居住环境相对集中,养起狗来却有诸多的限制。对于在城市到底该不该养狗,市民也是各有理由,各持己见。

徐大爷去年退休,儿女忙于工作,他和老伴平时生活单调,感觉生活比较空虚,于是就买了只小泰迪犬。徐大爷每天早起,抱着爱宠和老伴锻炼身体。“自从有了这只小狗,每天要想着照顾它,给它喂食、洗澡,它能陪着我和老伴玩,有个事情让我忙乎起来,感觉有乐趣多了。”徐大爷对记者说,他觉得狗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跟它在一起待久了,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它好像都能理解,“我觉得养狗挺好的,能有个感情寄托,况且养不养狗是个人自由,别人也管不了。”

但在企业工作的刘敏就不这么认为,虽然有些品种的狗确实长得可爱,非常招人喜爱,但是在楼房里养狗,会给其他住户带来极大困扰。刘敏说,小区里有不少住户养了中大型犬,虽然拴着,但遇到了还是不由让人怯怕,有的人不注意卫生,任由宠物在楼道和院子里便溺,“社区里还有那么两三只流浪狗,我女儿还小,怕不小心咬着孩子,不怎么敢让孩子在院子里玩。而且有时晚上孩子刚睡着,有的狗大叫几声,折腾得孩子休息不好。”

刘敏还表示,她虽然能理解一些人养狗是出于爱心或是为生活带来乐趣,但是养狗还是需要文明一些,不能只图自己生活的乐趣,而给其他人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毕竟生活环境的舒适是由大家共同来维护的。

这才是城市居民养犬的正确打开方式

这种犬只可以养

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市内各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只能饲养肩高0.4米、体长0.6米以内的观赏犬,其它犬只一律禁止饲养。禁养犬只均按大型犬、烈性犬及具有攻击性的犬只进行处理。

养犬务必要登记

此外,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居民养犬的,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同时提交与居(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违规养犬要受罚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及其他具有攻击性的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暂扣犬只,责令5日内办理犬只准养证,逾期未办理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养犬人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市民。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小编觉得爱狗本没有错,但请务必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合法养狗,拒绝伤害!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刘冉 通讯员解伶伶

编辑/贾阳阳

版权归河北河青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