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石家庄发布了《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 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 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政策,开展整县整 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推进承 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探索宅基地所有 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 流转价格形成,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快数据交汇入库。积极探索实 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 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 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
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构建统分结合的双 层经营体系,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模式。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明确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抵 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盘活农村资源性资产,激活农村经营性资产,确保集体资 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受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将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到 2025 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5 万以上村占 比达到 7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农业生产托管、联种联 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加大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落实,确保农 民稳定增收。到2025 年,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稳定在 170 家、430 家左右;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 260 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 800 家。
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依托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 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 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保持农村信用合作 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 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双基”共建农村信 用工程,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 3 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强 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用担保规模。 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广的自然灾害险、特色产品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险等险种,探索“保险+信贷”“保 险+期货”模式,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 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深化农村改革
1.农村宅基地改革。创建国家和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国家或省级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
2.农民承包地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 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 通过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以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为主的多元化入市主体。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到 2025 年,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达到 170 家、450 家,省、市 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达到 260 家、800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