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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区别

2022年01月05日 05:10:593350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一般案件,按照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特殊管辖,是指对特殊案件,按照特殊标准确定的管辖。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标准: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对经过复议的案件,其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原行政机关,而非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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