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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特大爆炸案:凶手长期施暴受害女子,爆炸造成上百人伤亡!结果怎样?

2021年12月12日 01:23:318670

2001年3月1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一起恶性爆炸案件,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警方经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据了解,靳如超此前还在云南谋杀1人。

2001年3月23日,案件发生后靳如超在广西被警方捉获。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因犯有故意杀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交付执行。

人物介绍

靳如超,男,汉族,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苏省宿迁县人。靳如超9岁时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到棉三子弟学校上学。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4年结婚。1988年因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7年8月19日减刑释放。

案发缘由

2000年,靳如超在石家庄结识了云南姑娘韦志花,因生活窘迫且常常打骂韦志花,2000年的年底韦志花逃回老家。靳如超一直对其邻居、继母、前妻及其他有矛盾的亲属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曾于2000年5月,来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找王玉顺、郝凤琴购买炸药,但是因为炸药的威力不够没有购买。后来,靳如超到鹿泉市石井乡石井村的某采石厂,向胡晓洪购买了50枚纸质火雷管、20余根纸药捻。

案件经历

2001年3月9日,靳如超来到云南省马关县马白镇岩蜂洞村的韦志花家中,与韦志花发生了争执,并持刀向韦志花头部连砍数刀致其死亡。杀人后,靳如超决心报复所有与他有矛盾的人。

2001年3月13日,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凤琴家以40元人民币购买了25公斤炸药。3月14日,靳如超到王玉顺、郝凤琴非法制造炸药的废弃水泥厂以950元购买了575公斤炸药,并分装成14袋。

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乘车到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西侧、16号楼、长安区建设大街东侧的市建公司宿舍1号楼、新华区电大街13号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的某居民二层小楼等地分别放入炸弹,引爆后逃离现场,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结果

2001年3月1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犯罪嫌疑人靳如超。3月23日上午,广西警方在已干涸的军屯水库被抓获。

2001年4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四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四名被告人不服并提出上诉。

2001年4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宣布,驳回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上诉,维持原判。胡晓洪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被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善恶终有时”,恶有恶报,无论什么理由,只要犯罪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果石家庄警方出击,调查此特大爆炸案件,凶手被审问后把自己的罪行都招了出来,也是最终因为情况恶劣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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